
如有手机微信外遇证据,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得到支持
近期,代理了一个离婚案件,案件当事人李女士今年已经50岁了 ,儿子小强今年29岁,由于李女士和丈夫近因感情问题闹离婚。我代理后觉得案件有些问题,就提醒当事人李女士是不是丈夫有外遇了,后来小强发现父亲电话的微信有父亲外遇的资料,编制做成光盘。在开庭时李女士丈夫极力诬陷论述李女士不守妇道,在外乱搞男女关系,却拿不出任何证据,我方却拿出了对方微信证据,证明对方才是乱搞男女关系,对家不闻不问,严重影响家庭稳定,严重影响婚姻感情,终导致离婚。终法官彩信了我方证据,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,在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对方有过错,少分对方财产近60万元。为此提醒当事人,遇有离婚问题,找专业离婚律师帮助,以便得到更好维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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